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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评选
已结束
线上评选

正在开展第四批“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工作,同时对前三批共 26 家市级基地开展复评。

项目详情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第四批

“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发布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和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 2021—2023 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积极引导基础好、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面向公众开放,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经与市教委、 市科委、市人社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研究,现开展第四批“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工作,同时对前三批共 26 家市级基地开展复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管理办法》(附件 1)和《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附件 2),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评选。市级基地要求在获得区级基地及类似称号两年以上的基础上申报。

二、参加复评的 26 家市级环境教育基地,请对照《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要求,总结近三年来作为环境教育基地开展工作的情况。总结要求文字内容言简意赅,多用数据、图表、 名单、照片等反映创建成效,也可反映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等。复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2 年 3 月 25 日。

三、新申报“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的单位,申报材料包括: 区级初审结果及推荐意见、《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推荐表》、《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逐项说明及辅证材料。申报材 料报送截止日期: 2022   31 日。

四、上海市环保宣教中心将组织专家分别开展申报、复评以及实地核查,我局对评审结果及复评意见审定后,将根据需要向社会公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将对通过评审和复评的单位给予表彰。

五、所有报送材料应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在上述时间要求内,报送至市环保宣教中心。

 

 

联系人:市环保宣教中心 付洁、冯缨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卢杰

地 址:长安路 1001 号长安大厦 1 号楼 22 层

电 话:(021)63172675,23115683

邮 箱:seec_sh@163.com

 

 

附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第四批“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2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