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健康委员会颁布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8月20日教育部第20次部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和2019年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12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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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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