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为进一步保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委属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满足硬件基础设施基本开办需求,以更好服务于学校日常教学和学生生活管理,规范委属高校开办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委属高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开办项目经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市教委所属公办高等学校,并要求遵照执行。
详见附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开办项目经费资助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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