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快推进上海校园和国有企业场址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
沪发改能源〔2025〕96 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国资委,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国有企业:
发展光伏是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绿色消费的重要举措。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发改能源〔2022〕16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24〕13号),为推动我市学校和国有企业光伏开发,加快城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上海校园和国有企业场址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pdf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